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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合同有哪些形式的违约责任
    作者:   时间:2017/12/25 13:5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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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违约责任,借款合同,形式,有哪些

         借款合同一般都会商定违约责任,那么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形式呢?针对这个题目,律师365小编为您收拾整顿了有关借款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入行具体了解。

         
    一,借款合同违约责任的形式借款合同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罚息。

         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划定或者借款合同商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划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目的货泉。

         这是对违约人的违约行为的经济制裁,带有惩罚性。

         违约金分为法定违约金和商定违约金两种形式。

         所谓法定违约金,是指违约金的数额,幅度,范围和支付方式等由法律法规加以划定。

         如《合同法》划定,当事人一方违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假如因为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当入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门。

         《借款合同条例》划定,借款人不按合同划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借款人有权收归部门或者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门,按银行划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借款人不定期偿还借款,贷款人有权限期追归贷款,并按银行划定加收罚息。

         因贷款人的责任未定期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数额和违约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借款合同条例》所划定的罚息的计算相同。

         这里的"罚息”就属于法定违约金。

         商定违约金,是指法律法规未作划定,而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加以商定的违约金。

         无论是法定违约金仍是商定违约金,只要当事人一方在客观上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的违约事实,就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贷款人限期收归贷款,并在一定时期内休止发放新贷款。

         贷款人为了执行国家赋予的信贷监视职能,对借款人违约必需采守信贷制裁措施,贷款人有权限期收归贷款,并在一定时期内休止发放新贷款。

         这也是违约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

         详细地说,在下列情况下,贷款人对违约人可以采取这种措施: (1)借款人因为继续收购销售小,储存大和边处理,边积存商品而导致贷款本息不能及时偿还的;(2)借款人对质次价高,残损变质商品不积极处理,从而导致贷款本息不能及时偿还的;(3)借款人擅自动用自有资金向外单位投资的;(4)借款人挪用活动资金搞基本建设或用于财政性开支或者用于弥补企业亏损,或者用于职工福利的;(5)借款人使用贷款入行非法流动的。

         二,借款合同违约金应怎么确定?银行借款合统一般是由银行一方依占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作的格局合同,少有违约金条款的商定。

         在审讯实践中违约金条款多见于民间借贷合同中,有的商定违约金高出借款本金好几倍。

         双方当事人商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过低,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划定,由当事人提出调整哀求,法院不能主动调整违约金。

         至于借款合同中违约金的调整是否可以由法院依职权调整?有的法官以为借款合同是特殊合同,国家划定的利率是强制性划定,特别是民间借贷合同当事人商定的利息和违约金之和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借款人即使未哀求调整违约金的,法院也应依职权入行调整。

         否则会为民间借款合同的贷款人变相放印子钱提供了规避法律的途径。

         从上述分析望罚息区别于违约金,在民间借贷合同中商定的利息或罚息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现行法律划定超过部门无效。

         在民间借贷合同中商定的违约金条款作为当事人救济的一种方式,法院仍旧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划定,不宜依职权入行干涉干与。

         当然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向承担高额违约金的借款人行使释明权,由其对自身利益入行判定后决定是否提出违约金的调整哀求。

         以上就是本次律师365小编为您带来的借款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关法律知识,但愿对您有所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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