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利转让合同律师

    北京专利转让合同律师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商标注册
    5.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_商标注册
    作者:   时间:2022/4/26   来源: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情形 5.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这是对上述4种情形以外的概括性规定,内容比较广泛,既可以是同学、朋友等友好关系,也可以是不睦关系,即与当事人有过仇隙、纠纷等。具体则由公安司法机关裁量决定。上述关系必须达到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程度时,才应当回避。 这里要求的同学、朋友、不睦关系等,是指本案中拟回避的人员与“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关系,而不是与其他人员的关系。例如。 被告人申请法官回避,若法官与公诉人是大学同班同学关系,则法官不需要回避,因为公诉人不是当事人。 6.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或者违反 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刑事诉讼法》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刑诉解释》28条对何为“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作了进1步细化规定,即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1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1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 其他人员介绍办理本案的; 3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 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用款物的; 6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对以上情形的回避,为了防止当事人滥用申请权,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高同武 北京专利转让合同律师
    电话:13691109767
    邮箱地址:1394355799@qq.com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知识产权、民商诉讼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正大中心2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