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利转让合同律师
情形 5.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这是对上述4种情形以外的概括性规定,内容比较广泛,既可以是同学、朋友等友好关系,也可以是不睦关系,即与当事人有过仇隙、纠纷等。具体则由公安司法机关裁量决定。上述关系必须达到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程度时,才应当回避。
这里要求的同学、朋友、不睦关系等,是指本案中拟回避的人员与“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关系,而不是与其他人员的关系。例如。 被告人申请法官回避,若法官与公诉人是大学同班同学关系,则法官不需要回避,因为公诉人不是当事人。
6.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或者违反 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刑事诉讼法》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刑诉解释》28条对何为“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作了进1步细化规定,即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1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1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 其他人员介绍办理本案的;
3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
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用款物的; 6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对以上情形的回避,为了防止当事人滥用申请权,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