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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
    作者:北京专利转让合同律师   时间:2022/5/11 9:55:5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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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明创造范围】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注释1发明专利可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1)产品发明。指经过人们智力劳动创造出来的各种制成品或者产品这些产品是自然界中从未有过的,靠发明人的创造性劳动才得以出现,例如机器、仪器、设备、装置、用具和各种物质等。这种发明可以是一种独立的产品,也可以是一种产品的一个部件。(2)方法发明。是指把一个对象或者某一种物质改变为另一种对象或者物质所利用的手段,以使它们在质量上产生新改变或者成为另一种物质或者物品。也就是指系统地作用于一个物品或者物质,使之发生新的质变成为另一种物品或者物质的发明。这种方法发明可以是机械方法发明,如能量传递方法的发明;可以是化学方法发明,如通过分子内部的转化获得新物质的方法发明;可以是生物方法发明,如培养微生物方法的发明,还可以是其他方法的发明,如操作方法、通信方法、测试与计量方法等等。制造产品的方法,可以是制造的全过程,也可以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过程。产品的新用途可以归入产品发明,也可以归入方法发明。方法的新用途,则归入方法发明方法发明的情况比较复杂,有些方法是根据人们的推理,属智力或者精神活动的方法,不是利用自然规律作出的成果,就不是专利法上所说的发明,也就不受专利法保护。

    2.实用新型,实质上是发明的一种,只是实用新型较之发明其创造性水平低一些,因而人们也把它称之为“小发明”,把取得专利权的实用新型称之为“小专利”。同时,实用新型较发明保护的范围也要窄一些,对一些技术领域不进行保护,如工艺方法,化学物质方法,特别是没有固定形态的物质,如气体、液体、粉、面等的革新,因为这些物质不像一个模型那样,具有空间的形状,活动的固体特征。而且,实用新型也不包括动植物新品种。实用新型和发明虽然都是科学技术上的发明创造,是一种技术方案,但是二者又有着区别,主要表现为:(1)保护对象不同。发明专利把各种技术思想都作为保护对象,对于符合要求的各种产品和方法都可以授予发明专利;而实用新型专利只适用于“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即实用新型只适用于产品,不适用于工艺方法,且产品还必须具有一定的形状、构造。(2)对发明和实用新型的要求不同。专利法要求发明的创造性水平较高些,要求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水平低些。对发明要求与现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实用新型只要求与现有技术相比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就行了。(3)审批程序不同。对发明专利申请实行延迟的实质审查制度,而对实用新型申请则不进行实质审查。(4)保护期限不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较发明专利短。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期为10年,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为20年。相比之下,后者比前者长1倍。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从实用新型的研究创造的难度和发挥效益的时间来衡量、决定的。

    3.外观设计不同于发明和实用新型。发明和实用新型都是技术上的解决方案,或者涉及产品,或者涉及制造方法;外观设计则是工业产品整体或者局部具有装饰性的或者艺术性的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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