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利转让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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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的组成和任期
1.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
人数:(1)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人数为3-13人;
(2)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设1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但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会,法律不禁止) 组成: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1)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仅限“国有有限责任公司”)(2)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长: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
任期: 一般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辞职、改选: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易混]①到期+新人到位前=要履职;②到期前+低于法定人数+新人到位前=要履职。例如,公司董事共有11人,现董事A在任期内辞职→辞职走人,无需履职;A任期届满,恰逢新冠肺炎疫情公司未能召开股东会改选 A要履行董事职务。
无因解除 :(1)董任满前,被股东会有效决议解除职务,该解除发生法律效力;
(2)董事职务被解除后,因补偿与公司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综合考虑解除的原因、剩余任期、董事薪酬等因素,确定是否补偿以及补偿的合理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