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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转让的手续是什么
    作者:北京专利转让合同律师   时间:2022/9/8 10:59: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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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转让的手续是什么

    1、专利转让的手续是:转让人与受让人就专利转让等相关事宜达成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转让协议;转让双方共同前往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2、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签订专利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专利转让人是否真的有专利所有权转让转让人必须具有该专利的所有权,如果专利属企业所有,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如果向外国人(或向国外)转让专利,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签订了专利转让合同,合同必须经专利局登记并公告后才生效,一旦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到受让人。

    2、受让人转让专利的目的受让人必须是为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而获取专利,而不是为垄断技术而获取专利。

    3、专利转让合同的内容专利让与人要保证受让人获得技术知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予从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4、合同只能在专利权有效期内有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能在专利权的存续期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届满或者在专利被宣告无效,专利权人不得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5、转让专利后不得收取费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不得许可与让与人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约定的费用。

    6、转让合同成立后转让人应停止使用专利专利权人在专利转让前已实施了发明创造,在转让合同成立后,应停止实施(有约定的按约定)该发明创造。

    专利转让合同的效力在专利转让合同成立前,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非专利转让合同,在专利转让合同成立后仍然有效,其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转移到专利转让合同的受让人。


    高同武 北京专利转让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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