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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案标的小1审是终审吗劳动案标的小不是1审是终审,我国对劳动纠纷实行“1裁两审制”,即发生劳动纠纷后,应当现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2个月金额的争议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实行1裁终局制,即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可以向法院起诉,劳动者不受此限制。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实行2审终审制,对1审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不服可以上诉,2审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小额诉讼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3十以下的简单案件)1审判决即是终审判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十7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2个月金额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4十8条劳动者对本法第4十7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第1百6十2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1百5十7条第1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3十以下的,实行1审终审。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关于劳动纠纷案件如果标的比较小的话也不属于1审终审劳动纠纷,实行的是1裁两审制度,在裁定之后如果不服可以进行两次审理,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华律网在线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