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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专利转让合同律师——1审2审再审终审分别是什么意思
    作者:   时间:2023/9/15 22:57:5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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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审2审再审终审分别是什么意思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1审是法院对民事诉讼案件最初1级的审理。2审是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2次审理,再审是对发生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进行纠正的审理。终审是指法院对诉讼案件作出的审终审判结果。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1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1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1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第4十1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2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中级人民法院对第1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或者不服裁定提起上诉的第2审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理。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1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1审的,按照第1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2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2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2、1审和2审的区别(1)性质不同法院第1审程序是对相关管辖权的审查以及对事实的真实情况及对应的证据材料的审查,而2审程序则是对法院审判的监督,对于1审判决的合法性、合宪性的审查,对法院的判决进行监督。(2)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第1审程序是由于原告为了行使自己的起诉权,避免错过诉讼时效而发生的,而第2审程序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对于法院的判决存在异议发生的。(3)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1审中的原、被告地位是固定的,有资格限制,提起诉讼并引起第1审程序的原告,即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是国家行政机关;而2审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不固定,没有资格限制,原审中的原告、被告、第3人,既可以充当上诉人、也可以充当被上诉人。(4)判决效力的不同对1审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2审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直接生效。(5)使用的程序不同1审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有1名法官独任审判;2审必须由3名法官组成合议庭。人民陪审员可以作为合议庭成员;2审只能由法官组成合议庭。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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